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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大陆新闻][业主/开发商] 拉条幅斥“豆腐渣工程”业主被判赔2000元 2009-9-18 6:48:00 业主在楼上拉条幅维权时常见到,但开发商反向业主索赔却十分少有。2009年5月,东方盛世的开发商深圳凯南房地产开发商有限公司(下简称“凯南”)状告两名业主,认为其在阳台上挂出“无良开发商”、“豆腐渣工程”等条幅有损公司名誉,故向法院提请诉讼,要求各赔偿100万元。现此案一审判决已揭晓,法院宣布:开发商胜诉。 地产记者 魏终超 报道 9月12日,收到法院判决后拉条幅的东方盛世业主之一陈先生感到十分意外,他们的“维权”非但未成功,反被判决赔偿2000元给开发商,还要在小区内张贴公告向开发商赔礼道歉。两名业主都很不服气,表示正准备上诉。 「业主」多次沟通无果,只能挂条幅 陈先生和余先生两人分别购买了东方盛世C栋的房子,在2008年5月份入伙时,并没有发现有质量问题,但到了2008年底装修完后,就陆续出现了裂缝、渗水等情况(详见本报2009年2月17日AⅡ16版《新房现裂缝,该找谁喊冤》)。于是陈先生前后十多次与开发商协商,并找来消费者协会及龙岗区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协调,但最终也没有解决问题。 “我们要求开发商把裂缝、渗水修好,再还原最初的装修颜色,并保证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,不过开发商一直不愿这样做。”陈先生说,无奈之下只好给开发商施加压力:在阳台处悬挂大条幅,上面写着“无良开发商,豆腐渣工程,望未来业主勿上当受骗”、“此房存在质量问题,黑心开发商,欺骗民众”等。据判决书上说明,该条幅从2009年1月份悬挂,一直到5月份开庭审理时才被撤下。 「开发商」条幅影响卖楼,只好起诉 对于业主的说法,开发商认为要求太苛刻,要完全与原来装修颜色一致,不可能做到。而且也不能保证未来就不会出现同样的情况,只能是在保修期内出现时再修整。“我们认为,当时交房时业主并没有提出相关问题,装修后再提出,很有可能是装修造成的,例如墙体改动、打爆炸螺丝等。”凯南相关负责人许经理说。 他认为,最主要的是协商不成就挂条幅,给开发商的名誉造成了很大的伤害。不少看房的人看到条幅,都扭头就走,给销售造成了很大阻力。“我们当时还有200多套房子没卖出去,这样挂条幅对我们的销售影响很大。我们的房子是通过竣工验收的,整体质量肯定没有问题,但个别单位出现小瑕疵,这是每个楼盘都不可避免的。现在楼盘已经入伙了600多户业主,只有几户反映有细微裂缝、渗水问题,也正好说明了整体质量没有问题,所谓‘豆腐渣工程’,‘黑心开发商’等说法完全不符合事实,侵犯了我们的名誉权。”许经理说。 「法院」“豆腐渣”言过其实属名誉侵害 法院经过实地勘察后认为,房子确实有轻微裂缝,靠阳台处有起小气泡等问题,只是轻微的质量缺陷,没有达到影响房屋安全、严重影响被告使用的程度,质监部门对房屋质量也给予认定,所以业主说的“豆腐渣工程”、“无良开发商”等说法言过其实,没有事实依据,所以判定两位业主已构成对开发商的名誉权侵害。 「结果」业主不服判决,准备上诉 对于该判决结果,两位业主都表示不服,考虑联合其他几位房子有同样质量问题的业主上诉开发商。而陈先生和余先生是在9月12日收到判决书,按照法律规定,不服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必须递交上诉状,也就是在9月28日之前就必须申请上诉。 ■提醒 过激手段,反而不利维权 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张茂荣认为:以前面对这种挂横幅的行为,不少开发商都用了暴力手段解决,虽然解决方法较快但并不合法,该案件给开发商一个提示:开发商可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常权益。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霍静认为:业主维权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。如开发商不整改,业主可找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自行整改,然后找开发商支付,或寻求司法途径,不能通过过激的手段解决问题。(来自南方都市报) |